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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各乡镇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各乡镇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彭水府发〔2007〕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对各乡镇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07年度,各乡镇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建设占用耕地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实现“占补平衡”,土地违法查处工作到位,有效地抑制了乱占耕地现象。
  考评成绩达到良好(80-89分之间)的有17个乡镇:桑柘镇、普子镇、长滩乡、鞍子乡、连湖镇、桐楼乡、保家镇、郁山镇、高谷镇、润溪乡、联合乡、芦塘乡、黄家镇、龙溪乡、朗溪乡、走马乡、太原乡。
  考评成绩合格(70-79分之间)的有22个乡镇:龙塘乡、石盘乡、迁桥乡、龙射镇、石柳乡、新田乡、小厂乡、诸佛乡、善感乡、三义乡、乔梓乡、棣棠乡、大垭乡、汉葭镇、梅子垭乡、双龙乡、岩东乡、万足镇、平安乡、鹿鸣乡、鹿角镇、靛水乡(具体分值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将耕地保护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导致耕地保护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组织不力,档案资料建设不够规范、齐全;二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落实不够明确,耕地保护知识的宣传不到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不浓,导致工作开展难度大;三是大多数乡镇没有对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进行有效保护,人为或自然损坏比较严重;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及时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制止,乱占耕地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五是部分乡镇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据实上报自查报告,或自查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全面,报告不规范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落实责任,确保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面完成。
  (二)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帐、表册、责任书,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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