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高位监管机制
市城市管理考评委员会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对各区、各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天天检查、月月点评、年度考核,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区、街道(镇)也应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形成三级考评体系。市爱卫会结合“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建立月月查制度,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复查和评比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指导,提高城市基层卫生水平。
(三)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受理指挥平台
在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组建常州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受理指挥平台,各区和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建立二级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建立联动系统,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四)加大城市管理投入
重点落实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所需要的经费,每年从市、区土地收益中划出专项资金,弥补目前城市维护费的不足,保证各项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人员保障。根据全省公务员招录统一安排,组织招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用足现有空编。今后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和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需要,适度调整、设置或明确相关机构,适度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凡需增加或配置人员的工作,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应统筹兼顾,一并做好安排。
(五)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环境不断改善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要结合新一轮城市建设三年纲要的实施,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中心城市路网,进一步打通小支路、断头路和瓶颈路段,加强背街里弄等的维修及改造,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结合道路改造,加快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增加公交车辆道路资源供给,让公交车开进住宅小区,尽最大努力提高公交覆盖率和准点率;加快推进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批污水、环卫设施工程建设,增强城市环境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市重要道路绿化和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有序推进重点区域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步伐;继续抓好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清水工程”,切实提高城市环境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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