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
(青安委〔2008〕3号)
西宁市、各自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减少了一般事故,遏制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考核指标以内,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在安全生产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授予西宁市人民政府等11家地区和单位为“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称号,授予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公司等21家企业为“青海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同时,授予连续三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的青海西宁印刷厂等6家企业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一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隐患治理”年的迫切需要。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不渝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的贡献。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企业为榜样,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名单
2、青海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