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督促企业自觉执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六)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市贸易粮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配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及安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未进行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一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强制认证证书;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后的处理。到今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