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金政办发〔2008〕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
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8号)精神,现就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大路网、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政策,稳步推进公共交通行业改革,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高效快捷、辐射农村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万人公交车拥有率达到13标台以上;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按300米为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公交车平均营运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公交分担率达到25%;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
二、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规划
(一)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城市交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综合考虑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等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及规划控制、建设计划、资金筹措方案等。
(二)统筹区域、城乡公共交通。按照统筹区域、城乡原则,编制城乡一体、区域共享的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专业规划,优化城乡公共客运交通线网,明确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功能分工、设备配置、场站规模及空间布局形态,实现城际、城乡公共交通的一体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际之间、城区公交线路与农村客运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