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6号 2008年1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实施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园区,现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经济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妥善处理好工业园区发展中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工业园区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共同增进。
--坚持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先行试点、全面推开的要求,制定长远规划,突出近期目标,稳步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和生态化改造,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补充。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参与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形成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园区主导和企业共建相统一。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主体作用,全面调动企业参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园区和企业的生态化改造,实现园区建设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三)总体思路。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率为核心,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提升工业园区竞争力,打造工业园区环境优势品牌,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节约集约用地、江西生态品牌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