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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敖由特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文体局局长

      浏寿娃           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子才           自治州广电局局长

      吐鲁洪·依沙木丁      自治州农机局局长

      吴 炼           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莫伦涛           自治州旅游局局长

      努尔别克·阿依甫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世聪           自治州工商局局长

      郑 凯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刘成刚           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燚           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施军兼任,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干部任联络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是各县市、口岸、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㈠ 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棉花加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 道路交通、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㈣ 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 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 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㈠ 行业领域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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