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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5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口岸、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狄永江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施 军           自治州安监局局长

  成 员: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郝青杰          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才吾格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德智          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陈 平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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