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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依法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6.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主持下,办理新、老班子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依法推选产生村民小组组长和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7.做好换届选举扫尾工作。鉴于全市并村实际和选举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时,应分类进行,先易后难,条件成熟的村先进行选举,条件不成熟的村待做好工作后再进行选举。对“重点村”、“难点村”要实行“一村一策”、重点帮助的办法,集中力量,驻村指导,确保所有村都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8.进行村干部培训工作。各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安排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培训时应以县(市、区)或乡(镇)统一集中的办法进行。组织、民政、发改委、农委等有关部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要求,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带领农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的能力。

  四、把握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原则

  要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村民委员会职数配备,不得随意增减人员职数。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应高于上届。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以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三是要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选民登记到选委会的成立、候选人资格审查、投票和当选人的确定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未作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不允许搞户代表、村民代表选举,以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流动票箱的使用与管理,除《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投票人员可以使用流动票箱外,不得随意更改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五是在制定本地选举工作方案时,要严格选举程序和相关制度,明确“贿选”界限,规范竞选行为。对以“贿选”等手段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当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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