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造升级一批。“十一五”期间,完成对国祯热电厂锅炉秸秆取代燃煤改造和临化、昊源等企业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年节能1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24万吨。同时,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
(六)择优发展一批。加快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抓住深化改革、技术进步、结构升级、规模扩张和产业集群五个关键环节,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同时,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建立高耗能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七)源头控制一批。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认真实施《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20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2亿千瓦时。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和余热余压利用节能专项行动。
(九)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0年,累计建成15个污水处理项目(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7个、污水管网项目8个),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淮河流域清洁生产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
(十)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在煤炭、电力、铅冶炼、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各种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