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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宣传和服务功能

  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要活动、发生的重大事件,凡需要公众了解,需要宣传报道的,都要通知信息员参加。要使政府网站成为继广播、报纸、电视之后重要的宣传阵地。另外,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对公众的服务,网上需要公布的信息要及时公布,方便群众查阅,要增加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市信息办要定时组织网络信息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

  (五)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

  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要给信息员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为信息员配备必要的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确保信息的及时采集和报送。

  (六)市信息办要提供技术支持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做好相互之间的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市信息办要对设备技术未达到标准的县市区及部门给予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三、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网上政务公开水平

  (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二)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是阜阳市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实行分权限管理。市政府网站维护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更新工作责任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新政务信息。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发布法律法规、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公报、领导政务活动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本地区概况、本部门负责人和机构职能等基本信息。

  (四)要加大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环保、教育、卫生、广电、电信、金融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公开的力度,将需公开的办理内容、程序、时限等信息纳入网上公开范畴。

  (五)要编制政务信息公开详细目录,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要加强专题信息发布。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主动组织发布热点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七)要及时主动发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权威信息,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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