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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2008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2008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生态市建设2008年度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生态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生态市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二、抓住重点,全面推进。2008年,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污染。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辖区负责、部门业务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加强协作,牢牢把握生态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环境执法和治理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恢复和建设,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生态市建设全面扎实推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将相关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决策、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各级政府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责任,将年度目标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承担的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年度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附:1.生态市建设200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一)
  2.生态市建设200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1:
  生态市建设200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一)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
│区县│序号│             考核内容及工作要求             │
├──┼──┼───────────────────────────────────┤
│张店│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府 │  │态区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  ├──┼───────────────────────────────────┤
│  │3. │制定并实施水泥、钢铁、建材等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时限,制定关停│
│  │  │整治计划,重点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
│  │  │企业,淘汰磨径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            │
│  ├──┼───────────────────────────────────┤
│  │4.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  │  │                                   │
│  ├──┼───────────────────────────────────┤
│  │5.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直接燃煤热风炉的企业实施│
│  │  │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成煤气发生炉的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内建陶企业粉尘│
│  │  │、SO2治理工作和物料堆放场地的封闭改造工作。              │
│  ├──┼───────────────────────────────────┤
│  │6. │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南部湖田镇、沣水镇、南定镇、傅家镇和杏园街道办事处的产│
│  │  │业布局工程,淘汰建陶、石灰等重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组织开展中心城区│
│  │  │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湖田、沣水、南定、傅家、马尚等乡镇的化工│
│  │  │、建材、小石灰等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坚决关停不│
│  │  │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
│  ├──┼───────────────────────────────────┤
│  │7. │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加快张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
│  │  │定园区污水处理方式(通过管网输送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或建立园区污水处│
│  │  │理厂处理),并启动相应工程的建设。                  │
│  ├──┼───────────────────────────────────┤
│  │8.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湖罗路、309国道、张店南外环、张博路等中 │
│  │  │心城区周边干道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
│  │  │大对南定、傅家镇等中心城区南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地面硬化和绿化力度;加大对│
│  │  │各类建设工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
│  │  │成粉状物料和产品堆放场的封闭改造。                  │
│  ├──┼───────────────────────────────────┤
│  │9. │制定实施湖田等乡镇受破坏矿山的生态恢复计划,并启动重点区域的生态恢复工│
│  │  │作。加快实施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作,启动矿坑回填和恢复工作,完成│
│  │  │绿化面积1000亩以上。                         │
│  ├──┼───────────────────────────────────┤
│  │10. │加快实施猪龙河、孝妇河和涝淄河张店段的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生态治理工作,│
│  │  │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严查向河道倾倒工业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
│  ├──┼───────────────────────────────────┤
│  │11.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玉皇山、炒米│
│  │  │山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12.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采取│
│  │  │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加大│
│  │  │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  │13.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淄川│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府 │  │态区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对孝妇河、范阳河淄川段的生态治理力度,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
│  │  │,完成淄川区孝妇河污水生态处理工程建设;严查向河道倾倒工业垃圾、污水等│
│  │  │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辖区内萌山水库生态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太河水│
│  │  │库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不得开展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工业、旅游等开发活动,│
│  │  │关闭其汇水区域的所有排污企业。                    │
│  ├──┼───────────────────────────────────┤
│  │ 4.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5. │制定并实施水泥、钢铁、建材等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时限,制定关停│
│  │  │整治计划,重点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
│  │  │企业,淘汰磨径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            │
│  ├──┼───────────────────────────────────┤
│  │ 6. │加快建材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
│  │  │市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直接燃煤热风炉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成煤│
│  │  │气发生炉的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内建陶企业粉尘、SO2治理工作和物料堆放场地 │
│  │  │的封闭改造工作。                           │
│  ├──┼───────────────────────────────────┤
│  │ 7. │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周边和淄川城区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双杨、罗村、│
│  │  │寨里、岭子、磁村、龙泉等乡镇的化工、建材、小石灰等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
│  │  │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
│  │  │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
│  ├──┼───────────────────────────────────┤
│  │ 8. │组织编制双杨、罗村、龙泉等镇的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规范工业集中区发展,│
│  │  │开展工业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淄川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确│
│  │  │保年底前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9.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湖罗路、张博路等中心城区周边和淄川城区周│
│  │  │边干道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大对各类│
│  │  │建设工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
│  │  │状物料和产品堆放场的封闭改造。                    │
│  ├──┼───────────────────────────────────┤
│  │10. │整顿全区矿山开采秩序,制定实施罗村、寨里、黑旺、岭子等乡镇受破坏矿山的│
│  │  │生态恢复计划,并启动重点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完成淄川区黑旺镇黑旺铁矿、│
│  │  │磁村镇冲山粘土矿、城南镇兴隆石料矿绿化面积2000亩。          │
│  ├──┼───────────────────────────────────┤
│  │11.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聊斋城、梓童│
│  │  │山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12. │(1)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 │
│  │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
│  │  │。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启动昆仑等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农村氧 │
│  │  │化塘建设。                              │
│  ├──┼───────────────────────────────────┤
│  │13.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
│博山│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                       │
│府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萌山水库生│
│  │  │态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  ├──┼───────────────────────────────────┤
│  │ 4.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和生态示范县建设的有关要求,完成│
│  │  │《博山生态区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启动环境优美乡镇│
│  │  │、生态村建设。                            │
│  ├──┼───────────────────────────────────┤
│  │ 5. │完成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博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和│
│  │  │白塔镇工业集中工业区管网建设步伐,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启动垃圾│
│  │  │焚烧电厂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6. │完成孝妇河博山段的生态治理工作,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    │
│  ├──┼───────────────────────────────────┤
│  │ 7.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工作,重点治理白塔等乡镇的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
│  │  │稳定达标排放化工、小石灰、小建材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
│  │  │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
│  ├──┼───────────────────────────────────┤
│  │ 8.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博山城区周边干道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
│  │  │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
│  │  │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状物料和产品堆放场的封闭改造。│
│  ├──┼───────────────────────────────────┤
│  │ 9. │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企业,淘汰磨径│
│  │  │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按时完成祥和水泥厂的关停工作。    │
│  ├──┼───────────────────────────────────┤
│  │10. │制定实施八陡、池上、夏家庄、域城等乡镇受破坏矿山的生态恢复计划,并启动│
│  │  │重点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                       │
│  ├──┼───────────────────────────────────┤
│  │ 11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原山、鲁山和│
│  │  │樵岭前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12.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和生态新村建设│
│  │  │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
│  │  │禁烧;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
│  │  │用。                                 │
└──┴──┴───────────────────────────────────┘
┌──┬──┬───────────────────────────────────┐
│周村│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                       │
│府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和生态示范县建设的有关要求,完成│
│  │  │《周村生态区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启动环境优美乡镇、│
│  │  │生态村建设。                             │
│  ├──┼───────────────────────────────────┤
│  │ 5. │完成周村污水处理厂(二期)、王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城区污│
│  │  │水干、支管网及北郊污水处理厂厂区外部管网建设;完成辖区内现有污水处理厂│
│  │  │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6. │(1)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王村、南郊、北郊、萌水等乡镇的无环 │
│  │  │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化工、小建材、小焦化企业,坚决关│
│  │  │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
│  │  │(2)加强萌山水库环境保护,坚决关停在其汇水区建设的非法排污企业。   │
│  │  │(3)组织编制王村等镇的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规范工业集中区发展,开展工 │
│  │  │业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
│  │ 7.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直接燃煤热风炉的企业实施│
│  │  │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成辖区内煤气发生炉的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内建陶企│
│  │  │业粉尘、SO2治理工作和物料堆放场地的封闭改造工作。           │
│  ├──┼───────────────────────────────────┤
│  │ 8. │组织实施辖区内萌山水库生态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实施东岸绿化、环│
│  │  │湖路两侧绿化带、环湖路至滨博高速路间风景林建设,完成高标准造林1320亩。│
│  ├──┼───────────────────────────────────┤
│  │ 9. │完成涿河、孝妇河周村段的生态治理工程,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严│
│  │  │查向河道倾倒工业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                │
│  ├──┼───────────────────────────────────┤
│  │10.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查超期试生产项目,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
│  │  │%。                                 │
│  ├──┼───────────────────────────────────┤
│  │11.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309国道等周村城区周边干道运输车辆的管理 │
│  │  │,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
│  │  │;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状物料和产品堆放场的│
│  │  │封闭改造。                              │
│  ├──┼───────────────────────────────────┤
│  │12.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周村古商城旅│
│  │  │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13.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采取│
│  │  │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加大│
│  │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临淄│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府 │  │态区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完成齐城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步伐;完成辖区内现有污水处理厂除磷│
│  │  │脱氮升级改造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5. │组织实施淄河临淄段综合治理工程,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建设生态│
│  │  │湿地;严查向河道倾倒工业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            │
│  ├──┼───────────────────────────────────┤
│  │ 6. │制定并实施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时限,制定关停整治计│
│  │  │划,重点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企业,│
│  │  │淘汰磨径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               │
│  ├──┼───────────────────────────────────┤
│  │ 7. │继续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南王、朱台、梧台、敬仲等乡镇的无│
│  │  │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
│  │  │、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  │  │坚决关停在大武水源地和乌河流域建设的非法排污企业。          │
│  ├──┼───────────────────────────────────┤
│  │ 8. │制定实施边河、南王、齐陵等乡镇受破坏矿山的生态恢复计划,并启动重点区域│
│  │  │的生态恢复工作。                           │
│  ├──┼───────────────────────────────────┤
│  │ 9.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东郊风景区、│
│  │  │管仲纪念馆、车马馆和殉马坑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10.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南王镇等临淄城区周边干道运输车辆的管理,│
│  │  │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和渣堆场管理,│
│  │  │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状物料和产品堆放场的封│
│  │  │闭改造。                               │
│  ├──┼───────────────────────────────────┤
│  │11.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采取│
│  │  │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加大│
│  │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  │12.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
│桓台│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县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府 │  │态县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县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治理猪龙河、乌河流域和果里、周家、索镇等│
│  │  │城区周边乡镇的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坚决关停不符│
│  │  │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完成汇丰石│
│  │  │化异味治理工程。                           │
│  ├──┼───────────────────────────────────┤
│  │ 5.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直接燃煤热风炉的企业实施│
│  │  │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成辖区内煤气发生炉的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内建陶企│
│  │  │业粉尘、SO2治理工作和物料堆放场地的封闭改造工作。           │
│  ├──┼───────────────────────────────────┤
│  │ 6. │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企业,淘汰磨径│
│  │  │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                   │
│  ├──┼───────────────────────────────────┤
│  │ 7. │完成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对803省道以东管网进行改造, │
│  │  │污水全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封堵所有直排乌河的排污口,并组织实施乌河生态│
│  │  │治理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8. │加快马踏湖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搬迁湖区内所有企业,抓好“马踏湖湿地污水│
│  │  │处理工程”及“马踏湖湿地公园”建设,建设生态湿地2000亩以上。继续实施猪│
│  │  │龙河生态治理,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建设河流生态湿地。启动绕城│
│  │  │水系建设,对大寨沟进行景观河改造。                  │
│  ├──┼───────────────────────────────────┤
│  │ 9. │(1)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和生态新 │
│  │  │村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
│  │  │的全面禁烧;加快循环型农业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抓好“华北集约农业生│
│  │  │态系统试验站”“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县”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力度,│
│  │  │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启动唐山、田庄等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 │
│  │  │农村氧化塘建设。                           │
│  ├──┼───────────────────────────────────┤
│  │10.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柳泉路、张田路等中心城区和桓台县城周边干│
│  │  │道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大对各类建设│
│  │  │工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状物│
│  │  │料和产品堆放场的封闭改造。                      │
│  ├──┼───────────────────────────────────┤
│  │11.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农村环保行动│
│  │  │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
│高青│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县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 府 │  │态县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县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小│
│  │  │化工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
│  │  │排放的企业。                             │
│  ├──┼───────────────────────────────────┤
│  │ 5. │完成高青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启动高城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
│  │  │管网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6. │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将城市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  ├──┼───────────────────────────────────┤
│  │ 7. │启动北支新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北支新河│
│  │  │大庄节制闸以东至老官庄段河道进行氧化塘和人工湿地建设;完成黄河生态走廊│
│  │  │建设。                                │
│  ├──┼───────────────────────────────────┤
│  │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大芦湖和黄河│
│  │  │旅游区等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                     │
│  ├──┼───────────────────────────────────┤
│  │ 8.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采取│
│  │  │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加大│
│  │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  │ 9.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
│沂源│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县政│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 府 │  │态县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县长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小│
│  │  │化工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
│  │  │排放的企业。                             │
│  ├──┼───────────────────────────────────┤
│  │ 5. │启动沂河生态修复工程,封堵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河道进行清理,修│
│  │  │复沂河湿地生态环境;实施主要道路两侧和城镇周围荒山绿化,完成绿化面积80│
│  │  │00亩以上。                              │
│  ├──┼───────────────────────────────────┤
│  │ 6. │制定实施南麻、徐家庄等乡镇受破坏矿山的生态恢复计划,并启动重点区域的生│
│  │  │态恢复工作。                             │
│  ├──┼───────────────────────────────────┤
│  │ 7. │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不达标的水泥企业,淘汰磨径│
│  │  │1.83米以下(含1.83米)水泥粉磨站。                   │
│  ├──┼───────────────────────────────────┤
│  │  │继续组织实施“因景植绿、因景治污、因景修路”工作,不断提高九天洞旅游景│
│  │  │区的环境质量。                            │
│  ├──┼───────────────────────────────────┤
│  │ 8.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和生态新村建设│
│  │  │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
│  │  │禁烧;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
│  │  │用。                                 │
│  ├──┼───────────────────────────────────┤
│  │ 9.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
┌──┬──┬───────────────────────────────────┐
│高新│ 1. │根据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市建│
│区管│  │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颁布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生│
│委会│  │态区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
│  ├──┼───────────────────────────────────┤
│  │ 2. │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协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新一轮生态市│
│  │  │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
│  ├──┼───────────────────────────────────┤
│  │ 3.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任务。            │
│  ├──┼───────────────────────────────────┤
│  │ 4. │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四宝山办事处、石桥办事处和卫固镇无环保审│
│  │  │批手续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冶炼企业,坚决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
│  │  │、环保政策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
│  ├──┼───────────────────────────────────┤
│  │ 5. │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将城市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完成│
│  │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                       │
│  ├──┼───────────────────────────────────┤
│  │ 6.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外环路、张北路、柳泉路等中心城区周边干道│
│  │  │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封盖;加大对各类建设工│
│  │  │地和渣堆场管理,要求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封闭施工;督促所有企业完成粉状物料│
│  │  │和产品堆放场的封闭改造。                       │
│  ├──┼───────────────────────────────────┤
│  │ 7. │加快实施四宝山地区的生态恢复与建设工作,启动矿坑回填和恢复工作,完成绿│
│  │  │化面积4000亩。                            │
│  ├──┼───────────────────────────────────┤
│  │ 8. │实施《淄博市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建设工作;采取│
│  │  │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加大│
│  │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
│  ├──┼───────────────────────────────────┤
│  │ 9.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和农村环保│
│  │  │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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