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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一)水污染防治亟待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博山区环科污水处理公司,山东美陵污水处理公司齐都、淄河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工程未完成;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未进行深度处理改造;个别新建污水处理厂还未正式运行。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城区部分污水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分流。从5条主要河流水质看,乌河水质超标比较严重,猪龙河、孝妇河、涝淄河氨氮不能稳定达标。二是沿河垃圾堆积严重,垃圾渗滤液加重了河水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四是部分企业排放污水不能稳定达标,少数企业还存在超标偷排现象。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SO2排放量大,脱硫任务艰巨。二是非电力行业SO2治理进度缓慢,区县在建陶、钢铁、水泥等行业开展SO2治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烟尘、粉尘、扬尘污染防治效果不明显,尤其是重点区域粉尘污染未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区县城市道路机扫率普遍较低,灰霾天气时有出现。四是张店东部化工区、桓台果里等区域“化工异味”尚未彻底根治。五是各区县虽建成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简易工况法检测线,但年检监测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滞后。部分区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滞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处置规划未全部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大,处置设施不完善,加重了空气和水环境污染。
  (四)污染减排任务压力巨大。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我市COD排放总量要控制在36849.1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静态削减18.1%,预计动态削减比例为55%;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7.08万吨以内,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静态削减26.06%,预计动态削减比例为61.6%。据初步核算,我市完成COD、SO2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压力很大。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把推进现代化与建设生态文明有机统一起来,大力组织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以生态市建设为主线,以实现水碧、天蓝、地绿为三大目标,抓好清水润城、大气净化、生态家园、环境友好和数字环保五大工程,以强化领导责任、严格环境准入、增加环保投资、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六项措施为支撑,通过3年(2008-2010年)的努力,使我市环境质量有更大的改善,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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