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淄政发〔200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针对我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按照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要求,现制定《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年)》,力争再用3年的时间使我市环境质量有更大的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一、《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年)》实施情况
2005年3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实施了《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5-2007年)》,计划投资36亿元,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状况。3年来,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累计投资近55亿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碧水、蓝天两大目标正在实现,化工废气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居民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实现突破,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四方面工作深入开展,猪龙河、孝妇河、淄河、沂河、支脉河五个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初见成效。3年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2万吨/日,投运63万吨/日,完成了城区管网建设总长度200余公里,建成了13处居民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完成了20家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取缔关闭污染企业2084家,沂源县垃圾处理场、市垃圾焚烧电厂相继建成投运,“化工异味”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垃圾收集处理走上正轨,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及空气环境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改善。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连续多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欠账大,二氧化硫(SO2)、烟尘、粉尘和化学需氧量(COD)等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居全省前列,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