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继续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各地要加大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的落实力度,做到政策优惠、程序简化、及时便捷,切实保障规模化养殖发展用地需要。要及时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规模化养殖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要使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按农用地管理。
十、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强猪肉等“菜篮子”商品的货源组织、采购和投入工作,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突出抓好2008年春节期间的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进一步完善猪肉储备制度,充实各级地方生猪储备,扩大储备规模,强化猪肉储备的应急处置和市场调控能力。工商、质监、物价、商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猪肉市场监管的各项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防止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要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工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生猪运输成本。
十一、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给予高校学生食堂补贴等政策措施,缓解猪肉价格上涨对部分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2008年1-2月份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专项生活补贴25元;对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的补贴政策延长至2008年1月末,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十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千方百计促进生猪生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近期,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地要不断加大督查和自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