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支撑指标。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体育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指标。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贯彻《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大于95%,城市实行上市家畜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建立完善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P(医疗机构药剂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及其跟踪检查制度,实现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
三、建设卫生强市的战略任务
(一)继续实施“四改联动”战略,缓解群众“看病难”。
围绕“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医疗费用下去、医疗质量上来”的目标,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4项改革,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积极探索按照区域布局构建医疗机构集团经营管理的模式,实施综合性大医院、有关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资源的有效组合,加快市属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组团式运作,整合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医院产权制度。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探索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改革,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与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和活力。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深化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清洁绿化等后勤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能。完善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2.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药品市场开放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来杭投资创业;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促进药品经营集约化和规模化,促进药品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以重组、加盟、兼并等形式实行连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跟标及配送机制,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进一步加强区、县(市)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改善药品监管条件,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净化药械市场环境。开展“药品放心工程”、“安全用药进农村 (社区)”等活动,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纳入区县(市)、乡镇(街道)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范畴,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确保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3.深化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制,重点抓好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督促应保未保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准入标准,对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药店一视同仁。坚持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调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自负比例,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小病在社区”。
4.深化医疗救助体制改革。构建长期稳定的新型医疗救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实施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对患重大疾病、无力承担较大医疗费用的困难人群,努力实施“零起点、不封顶”救助。积极探索实行困难人群即时救助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医疗救助时效性。分级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鼓励民间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加强惠民医院管理,加快公立医疗机构“爱心门诊”、“惠民病床”建设,切实缓解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县(市)都要建立1家惠民医院,完善医疗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