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落实企业、社会、消费者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市政府定于2008年3•;15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
二、活动内容
今年3·15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举行3·15活动启动仪式。3月14日上午9:00,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邀请市3·15活动的领导组成员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举行3·15宣传纪念活动启动仪式,由市领导宣布全市3·15活动正式启动。
2、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介绍今年全市3·15活动的安排情况;公布2007年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和消协受理的典型投诉案例;介绍有关部门在贯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3、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发表3·15广播、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纪念文章。新闻单位要通过专题节(栏)目、热点问题点评,广泛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充分维护农民消费者利益。各地于3月14日-3月15日在城镇街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挂横幅、贴标语、插彩旗、升彩球,努力营造活动氛围,市直及开发区宣传活动集中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开展,金安区宣传活动集中在六安大市场门前进行,裕安区宣传活动集中在白云商厦门前进行。各地要立足城乡一体,将宣传活动延伸到乡镇,以充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权益。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在乡镇组织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有条件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都要开展宣传咨询,让农民了解消费维权知识,了解“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