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镇政发〔2008〕2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7年以来,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镇江,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了激励先进,更好地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等20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在新的一年里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向先进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我市早日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市公安局
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