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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三)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区县经济实力。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放手发展区县经济。一是完善区县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明确方向和重点,引导和支持中心城区及各区县搞好与滨海新区的对接,合理分工,形成特色、互动发展。二是进一步下放权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资项目和鼓励类、允许类外资项目,扩大区县自主备案审批的额度。三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区县财政收入超收激励机制。四是在用地指标上适当向区县倾斜,支持区县大项目、好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和肉蛋菜奶等关系民生的农产品生产,发展优质高效种养业,提高单位面积种植养殖效益。加强设施农业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启动建设12个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区和5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加快建设蔬菜、种猪、奶牛良种繁育等10大种业基地。进入产业化体系的农户比重达到80%。二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搞好区县开发区、乡镇工业园区、经济功能区的深度开发,提高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集中发展具有规模和水平的特色产业。抓紧启动实施一批区县大项目。三是推进现代化城镇体系建设。加强以30个中心镇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扩大宅基地换房试点,重点抓好“九镇三村”示范小城镇试点建设。继续实施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年内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18万人,农村城市化率达到55%。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步伐。全社会R&D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
  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深化部(院)市科技合作,建成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天津国际联合研究院和中科院工业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建立滨海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构建立足中国北方、面向东北亚的技术转让和技术融资交易平台。创建滨海高新区国家留学生创业园。
  抓好产业技术创新。围绕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能源、资源与环境等12个重大科技领域,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组织实施200项科技攻关项目。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新启动30项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20项自主创新重大项目。
  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完成10个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工程,重点培育20家快速成长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继续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8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60家。继续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担保中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期权激励政策试点。推行高端人才全球招聘,先行先试“绿卡”、兼职兼薪的双聘、非档案化人才流动等制度,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推进信息系统开发利用,搞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标准执行率,增加专利申请量。加大科普工作力度。
  (五)加强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持久战。
  狠抓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降耗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条件。建立退出机制,淘汰小水泥、小造纸等落后产能。抓好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工作,完成我市21家“千户企业”的50个节能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等10项新技术、富氧喷煤等10项新工艺和变频调速等10项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垃圾发电,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继续抓好建筑、交通节能。
  强化污染减排工作。以化学需氧量减排为重点,加快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内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22个。完成纺织染整废水整治等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对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工业园区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项目的环评。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实行化学需氧量排放许可证制度。继续抓好电厂脱硫工程和燃煤锅炉高效脱硫技术改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启动临港工业区、大港石化、子牙环保园等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搞好北疆电厂、大通铜业等企业和华明小城镇的循环经济试点。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按照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贯彻意见。把节能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统计,定期考核,实行问责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实施天津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纲要,重点推进生态环境保障专项行动。加大对噪声、异味、汽车尾气和水污染等的治理力度。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83%以上。建成区新增绿地2600万平方米。启动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及市内配套工程,实施城乡河湖水系沟通循环工程。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对外开放在提高层次和水平上取得新进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联合审批办理实施方案,进一步下放权限,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基本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一步做实企业集团,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医药、冶金、轻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组。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继续做好三类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用经济手段经营城市资源。对经营性项目,打破垄断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对非经营性项目,建立投资回报补偿机制和“代建制”,加快建设开发。搞好市内六区开发利用经营用地试点,努力实现城市建设资金平衡。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脱钩成果,完善自律制度,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改革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意见。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培育发展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强”方向发展。积极兴建民营企业园区。研究建立津南民营企业成长示范基地。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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