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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六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制,提升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争取在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协管和共建”上取得突破。健全街道社区驻地单位管理网络,依法落实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督促城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落实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一至二年时间城区各街道和社区服务阵地全面建立并高标准规范到位。深入开展城镇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生育案例,维护计划生育政策权威。坚持流出人口“双向协管”制度,完善市内流动人口“双向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突出管理与服务重点,对流出人口中的重点对象,建立干部包保责任制,围绕流出人口建档、免费办证、孕检反馈等环节,强化流出人口管理与服务。建立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和计生信息员制度,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最大限度提升群众满意率。深入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案件。全面规范和推进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强政务(村务)公开,推动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好上访户问题,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强化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国家三部委文件(国家建设部、发改委、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全市县(区)站、乡(镇)所、村室标准化建设和形象标识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适时召开现场会和调度会,确保全市年底前基本完成县站、乡所、村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真正在全市建立起“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所为主体,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把“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乡镇创建活动和先进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评比活动,促进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全面实施“宣传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培训指导、信息咨询”的基本服务。进一步规范术前检查和产后、术后随访工作,排除手术事故隐患。大力开展常见妇科病查治和生殖保健服务,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扎实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核校验和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政监管责任,提高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做好参加省级比赛的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县区做好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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