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海市委、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三)指导思想。
  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解决大气污染和区域性污染为突破口,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强化领导、严格执法,完善体制、提升能力,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内蒙古西部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原则。
  要按照“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强化法治、综合治理,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统筹处理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三是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四是要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五是要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区和工矿区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流域、区域和城区环境质量。
  (五)总体目标。
  到2010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循环经济初见成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黄河流域乌海段和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黄河乌海段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海勃湾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乌达、海南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达到200天/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在2005年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8.63%,控制在8.6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削减23.16%,控制在0.8万吨以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国土面积的9%以上。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