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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水利局表彰的通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水利局表彰的通报
(信政文〔200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迎战淮河自1954年以来第二位流域性大洪水过程中,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确保了全市无一人死亡,无一座水库跨坝,无一处堤防决口,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围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夺取省“红旗渠精神杯”四连冠;抢抓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投资机遇,千方百计争取资金项目,全年争取水利项目投资6.1亿元;积极调整优化水产业结构,全年水产品、加工出口总量位居全省首位;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大灌区技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水利局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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