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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5、加强联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好基层组织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现有监察执法力量,缓解基层监察工作薄弱、执法力度相对欠缺等问题。对一些重点园区(开发区)的监察工作,采取两级甚至多级监察部门联合查办,整体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建设、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专项检查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职能,确保整治效果。

  6、建立监察工作信息通报和督查制度。在开展的区域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把区域内企业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整体劳动用工执行情况的定性结果,形成阶段性或总结性工作报告,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级政府进行通报,争取各级政府对监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加强对各市(县)区监察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通报。尤其是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要到位,使每项监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断加强对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力推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力求和谐劳动关系双向互动局面的形成

  7、加强书面审查工作。增强书面审查工作的成果效应,对书审企业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书面审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充实用人单位信息档案。继续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ABC三类等级评定标准,完善调整评定标准。

  8、注重诚信培育服务过程。将诚信单位的培育服务工作贯穿于监察工作的始终,在年初、年中、年尾各有侧重,注意抓好每个时段的工作重点。诚信培育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培育服务过程有记录,有建议,有回访,做到培育过程规范,服务成效显著。改进诚信培育单位的产生方式,形成用人单位的自我申报意识,扩大诚信培育范围,建立大培育体系。把诚信制度建设与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有机结合,及时为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提供帮助,提高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在诚信培育过程中适时运用监察建议书制度,发挥好监察建议书作用,更好解决个案点与群体面的关联问题。

  9、注重信用成果的使用,创新科学管理方式。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要求,努力打造劳动保障诚信品牌,充分利用多种途径提高劳动保障诚信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提出黄牌警告,并建立不良档案,甚至予以公示。继续完善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方案。完善诚信评定体系,探索劳动保障诚信专项测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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