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洪府发〔20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
2007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绿色生态南昌建设、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环保能力提高年”等工作,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在全市营造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昌县政府等27个单位、张晓东等48名个人予以+表彰:
一、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共25个)
南昌县政府、湾里区政府、西湖区政府、进贤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法制办、市市容局、市编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市行政执法局直属三(环保)大队、市环保监理所、市环境监测站、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南昌发电厂、雪津啤酒南昌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福飞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富豪大酒店
二、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共1个)
新建县政府
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共1个)
青山湖区政府
四、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共48名)
张晓东、赵江华、胡道虬、万宁国、程银生、朱发明、杜文超、刘劲、熊建刚、钟建华、胡欣、邬书艳(女)、万件生、曾永德、熊志刚、陈文平、欧阳强、曾兰秀(女)、陈晓萍(女)、杨毅浚、夏金根、潘景屏、朱新国、周虹(女)、余源水、郑钦新、李月明、胡红道、李高亮、章美良、徐飞林、齐继才、熊敏、李美如、胡玉成、胡伟仁、史安农、张文平、饶辉、余明、宋涓(女)、陈丽娟(女)、方平平(女)、郑志勇、郑文清、刘璋、王飞、葛捷(女)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保持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与时俱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