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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是推行公开竞职承诺。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要全面推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推行竞职演说,以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六是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设立规范的秘密写票处。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做到当场领票、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和规范流动票箱、委托投票以及代写选票,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七、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要认真落实换届选举领导责任制。县(市、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换届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乡镇(街道)都要确定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并选派得力干部参加,精心组织实施。对选情复杂的村,县(市、区)联系领导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换届期间,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进行交流调整,以确保换届工作领导到位、精力到位。各级人大和组织、民政、纪检、农办(农业局)、政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掌握实情,出谋划策,积极发挥指导作用。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经费保障,对选举开支有困难的村,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行补助,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县、乡两级选举工作领导或指导机构都要向社会公布工作电话和办公地址,提供咨询服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分级负责,认真研究,慎重答复。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选情激烈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要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直白明确地告知党员群众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人、不应该选什么人、哪些人不宜担任村干部,使他们珍惜和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义务。要积极倡导候选人之间的良好祝愿精神,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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