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严肃党内纪律。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要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海推直选”制度,积极推行“自荐海选”,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比例,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二是推选好村民代表。一般应先选出新一届村民代表,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好村民代表的推选办法,加强推选管理,保证村民代表有足够的名额。村党组织要依法组织村民代表的推选,做好名额分配和推荐工作,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分布和群体分布,特别要注意通过法定程序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定名额的妇女代表,引导村民把威信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在推选中,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选,倡导投票选举产生。鼓励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村民代表。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内容和方式,理顺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
三是制定好村选举办法。各县(市、区)要印制统一规范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范本,对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提倡的正当竞争方式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村选举办法,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村选举办法应对村干部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选民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等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进行界定,并就保证秘密写票、严格委托投票和严控流动票箱等方面加强规范,同时还应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条件。要对照任职条件,对参选人开展评议,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群众意见较大的,应劝其退出。
四是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注意保障移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情况特殊、户籍不在本村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