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2008]2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1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008年1月15日)
2008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省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村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省农村情况日趋复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难度加大,一些地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竞争更加激烈,无序竞选的问题有所蔓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全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
宪法、党章和《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