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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育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8.积极创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等活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活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能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提高综合素养。

  9.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年都要举行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以扩大体育运动的覆盖面为目标,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联赛,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学生体育运动会,在班级、年级、学校比赛的基础上进行县(市、区)、市级和省级比赛。结合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开展各类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四、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

  10.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要在全社会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体育活动。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和其他活动场地要按公益性要求,积极为青少年参与校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11.积极推进“教体结合”,融体育于学校教育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各级“体教结合”领导机构和日常协调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教体结合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在教学管理、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训练指导和竞赛组织等方面为学校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和体育运动队建设等提供指导和服务。挖掘地方体育资源和传统项目优势,聘请当地优秀体育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到学校担任兼职体育教练,加快特色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

  12.加强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注重学校体育基础教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选择若干体育项目,组建课外兴趣小组和校级运动队,组织有特长和兴趣的学生开展经常性系统训练,形成学校体育传统和特色。注重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形成体育人才的共育机制。以基层和农村学校为重点,到2010年,在全省建设好500所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和50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招收一定比例的体育特长生,培养更多更好的体育后备人才。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积极试办国家级和省级一线运动队,以高水平运动队为目标,不断提高运动竞技水平,努力构建“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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