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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蚌政〔2008〕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政策,强化有效服务,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五河县人民政府等4个集体“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单位“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陆融融等25位同志“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虚心学习,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蚌埠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五河县人民政府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禹会区人民政府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财政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总工会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工作者
  陆融融 怀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国文 固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盛家远 五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陈华柱 龙子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胡 斌 蚌山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郭云豹 禹会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吴保军 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吴丽萍 市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王妮娜 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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