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代表和委员的职责,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较好地完成了每年的办理任务,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有关具体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财政局等15个先进单位和王春林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习先进,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劳保局 市国土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亭湖区政府 市中级法院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20名)
王春林 张锦铭 王 勇 顾良生 潘文平
徐海洋 高敬东 计小刚 秦 淑 陈志中
丁玉梅 张国瑞 叶景龙 凌 静 赵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