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连政发〔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认真做好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等30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王廷华等51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
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连云港登泰实业有限公司登泰大酒店
连云港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
连云港酷比龙餐饮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中医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连云港神州宾馆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赣榆县人民医院
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赣榆县分公司
东海县水晶市场
东海县新华书店
灌云县供电公司
灌云县建设局
灌南县供电公司
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灌南县分公司
新浦区花果山乡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方医院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江苏分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德邦兴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美高楼梯制造有限公司
附件2:
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