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推动隐患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努力为“跨越发展、崛起腾飞”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进一步显现,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保证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企业从现实和长远利益考虑,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加大投入,促进企业本质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高危企业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积极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煤矿企业应当为井下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必需的安全装备,切实维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