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13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
伊犁州直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以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伊犁州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更好地适应州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需求,根据2007年12月26日,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现场会的要求,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伊犁”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努拉合买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拉西木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单小良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木合塔尔 州农机局局长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波拉提 州建设局局长
富友谊 州安监局局长
吴江森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