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1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自治区卫生厅已将自治州直属县市麻疹疫情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为此,州人民政府决定紧急启动伊犁州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决定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麻疹疫情防控的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一、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尔肯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葛 国      州政府副秘书长
      单小良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秀英      州卫生局党组书记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成 员:祁 兵     州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水     州民政局局长
      热孜燕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丁爱华     州教育局副局长
      裴 兰     州公安局副局长
      宋得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崔 伟     州卫生局副局长
      赵娟琳     州卫生局副局长
      陈正杰     州卫生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张 菊     州妇联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博拉提担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疫情处理组
  组 长: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陈正杰、沙达拜、刘伟、范德生、塞力木江
  成 员:艾尔肯、江阿泰、王春玲、托合提亚尔、王小平、江丽娟、阿娜尔、胡西旦、买地力、亚德卡尔、彭苏克、闫军、库来西、徐建国、马俊杰、阿地力江
  工作职责:指导各县市开展麻疹监测、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及提供技术支持,收集、汇总、统计、分析麻疹疫情信息,并向州卫生局和自治区疾控中心报告麻疹疫情,及时指导各县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疫情评估和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