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组织实施阶段(4月15日前)。编制集镇绿化规划,积极筹集资金,落实施工队伍和人员,全面开展并完成栽植任务。
三是观摩督查阶段(4月底前)。市将结合城乡绿化工作,组织专项观摩和督查,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四是养护管理阶段(全年)。做到一栽就管,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是秋季完善阶段(11月中旬前)。
六是总结评比阶段(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1.坚持以规划为先导。集镇绿化规划必须坚持高起点,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要充分体现集镇的特点,塑造独特的风格和品位,在不同地段要宜树则树,宜草则草,追求宜花则花,丰富多彩,不搞一刀切,形成各具特色的绿化风格。另一方面,要坚持科学布局,合理置景。既要注意绿化品种的搭配,也要注意植物造景与地形地貌、亭台楼阁、园路及主体建筑的和谐协调;既要注意单体工程、整体效果的美感,也要考虑到物种的色彩与季节变化等问题,做到布局合理,搭配得当,功能齐全,造型丰富。
2.狠抓栽植质量。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对工程任务较大的项目要公开招标,选出信用度高、实力雄厚、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承包建设。县(区)牵头和服务部门要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的,要责令整改。要充分运用现代绿化技术,做到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
3.多渠道筹集资金。街道绿化是集镇公益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镇绿化的基本骨架和重要载体,是集镇绿化、美化的重要观瞻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摊实施,采取捐建、认建、认养、冠名等多种形式吸引企事业、个人多方投资街道绿化,保证绿化资金投入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绿化费(8元/人*年)和义务植树统筹费(5元/人*年)分别由同级财政、地税、工商管理机构代收,并由同级财政集中统筹用于当地同级绿化工作(有减免规定的除外)。
4.强化日常管护。要坚持单位管养与专业管养相结合,建立起绿化管养的长效机制。实行绿化门前“三包”制度,包栽、包活、包管理,确保街道绿化成果。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绿化意识,主动认养公共绿地,切实履行公共绿化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