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泥工业
到2010年,全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达到85%以上,能耗、环保和资源利用效率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持续、健康发展的水泥工业体系。
要积极推进目前已核准的总规模为2330万吨的6个在建项目、6个拟建项目和3个循环经济综合利用水泥项目建设进度,2010年全区水泥总量控制在6000万吨之内。
六、汽车及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业
到2010年,重型车产量达到45000辆,乘用车产量达到50000辆,其它专用车产量达到5000辆;青山区装备制造业工业园区的北方奔驰新型驾驶室开发项目和北方奔驰车桥批量生产项目各形成年产6万台的生产能力;华泰清洁型柴油发动机产量达到10万台。到2010年,风力发电设备产量达到3000套。
成立自治区汽车和风电设备生产协调办公室,协调有关汽车和风电设备生产方面的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要继续实施有关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给予包头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扶持的意见》(内政字〔2006〕213号)的优惠政策。鄂尔多斯华泰汽车项目参照包头北方奔驰的优惠政策协调落实。
实行风场资源配置与使用我区生产装备一体化机制。积极支持将自治区风场资源配置给区内重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鼓励在自治区投资风电场的企业以订购风机设备的形式投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促进自治区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装企业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
对于汽车和风机零部件配套项目和风力发电机组装项目,给予项目投资贴息支持和优先配置项目用地的政策扶持。
七、稀土产业
到2010年,稀土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0亿元,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工业总产值每年以40%的速度递增。加快稀土深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四条稀土产业链,即金属钕-钕铁硼永磁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电动车辆、电动工具以及磁盘驱动器等;稀土合金-镍氢电池-电动车辆、电动工具;铈类化合物-催化材料、抛光粉-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及石油催化装置;氧化铕-各种发光材料-稀土节能灯-稀土长余辉发光材料及其应用产品。不断提高稀土材料的加工深度,加快应用产业发展,为做大做强稀土产业奠定基础。
(一)优化稀土资源配置,为稀土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包钢集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稀土资源,充分利用我区有限的稀土资源带动稀土产业发展。主要是按照整合资源、控制源头的要求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优化稀土资源配置,控制好稀土资源的应用走向。稀土原料要优先、优质、优价配置给当地稀土应用企业,从源头上对稀土资源流向进行调控,遏制稀土原料低价竞争,控制稀土原料出口,推进稀土产业化。
(二)积极培育产业链,建设园中园。在稀土高新区规划建设“稀土产业园区”,着力引进附加值高、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的稀土延伸加工项目,培育形成四条产业链。对进入稀土园区的稀土深加工企业(项目)实行贷款贴息,不断吸引国际和国内知名稀土深加工企业在园区落户,延长稀土产业链,打造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推动包头市稀土资源就地转化,提升包头市稀土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