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工业和粉煤灰综合利用
要在积极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以坑口、路口电站和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为主的大型电站群建设,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力争到2010年,全区风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火电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装机容量所占比重要在70%以上。继续推进电力输出通道建设,努力提高电力通道的输变电等级。到2010年,力争建成12条500KV以上外送电通道,开工建设1条特高压外送电线路。
在加快电力发展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电力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重点规划建设粉煤灰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21个,建设总规模42亿块标砖/年,粉煤灰利用量1480万吨/年。其余粉煤灰,通过水泥产业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能力进行消纳。
要加快研究制定全区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加强粉煤灰综合利用认定管理,落实好国家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的鼓励和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工作力度,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建材产品腾出市场空间,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三、化学工业
加快在建的煤化工、氯碱化工和天然气化工原料及延伸加工项目建设进度,继续规划和布局建设一批重大化工项目。到2010年,甲醇、聚氯乙烯(PVC)等初级化工产品就地延伸加工率达到50%;主要装备、工艺、技术水平继续保持国际、国内领先。
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聚氯乙烯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电石渣制水泥等电石渣综合利用装置。鼓励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配套建设大型、密闭式电石炉生产装置,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电石消耗应小于1420千克/吨(按折标300升/千克计算)。不再核准单一电石项目,电石生产企业一般应放在较偏远地区。
推进规划布局的四川汉龙集团包头蒙汉实业有限公司、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内蒙古临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6个PVC项目落地建设。
要重点支持和引导PVC深加工园区建设,着力打造以园区为载体、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PVC特色加工产业集群。要按区域性合理布局要求,总体规划,逐步实施,2008年至2010年逐步布局建设PVC深加工园区5至6个。对PVC深加工项目要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一是对PVC深加工园区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2008年先行选择两个园区,分两个年度各给予1000万元(每年每个园区500万元)贴息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二是工业用地指标优先配置给进入园区的PVC生产企业及深加工企业。鼓励以村为单位,发展家庭PVC加工企业。三是给予税收优惠支持。进入园区的PVC深加工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后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鼓励盟市出台更优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