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全面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猪、油料生产和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快实施阶梯式水价政策,推动供热收费改革,继续降低部分药品价格,制定社区卫生院和农村牧区医疗单位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成本测算工作,制定廉租房租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教育、医疗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推进普通高校学费结构调整,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收费办法与现行收费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积极调整畜牧业布局,提高农区畜牧业比重,加快畜牧业向质量、效益与生态安全并重的方向转变。健全科技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牧业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农牧业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启动一批科技重点项目。高度关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二)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建设。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力争解决2.4万户农牧民通电用电和700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新增户用沼气池6万座,新增通油路苏木乡镇60个、通公路嘎查村300个。
(三)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努力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完善农口资金整合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效发挥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奶牛养殖示范小区、优质肉牛和肉羊标准化养殖育肥基地以及优质专用马铃薯种植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五)积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基地与农牧民的利益联接机制和互动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强化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努力提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比重。落实各项涉农涉牧补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和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标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