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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在对州直10个县市和霍尔果斯口岸督查中,督查组实地抽查了48家单位,从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来看,虽然各县市工作已展开,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依然存在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汇报的情况与检查的情况不相符,个别行业部门行动缓慢,行业内单位应急疏散演练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巩留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等由于无现役消防科或者专职消防队,存在检查和指导不够到位,隐患较多,一般火灾隐患与严重火灾隐患不能很好的区分,一些应停业整改的单位没有及时停业整改。
  (三)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普遍较差,个别县目前尚无消防规划,消防投入少,消防自救能力差;尼勒克、特克斯、昭苏、察布查尔县市政消火栓数量偏少,且损坏严重;奎屯市、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部分执勤车辆严重超期服役,器材装备配备较差。
  (四)各县市大部分公安派出所存在对农村、社区、“九小场所”检查不深入、不到位现象,不能够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针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不能够及时督促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认真吸取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1·02”火灾事故教训,促进各县市深入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全国“两会”的召开和北京奥运会的举办,特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六个必查,六个规定”,继续加大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检查及整改力度,确保此次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确实加大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建立和完善消防规划,逐步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县应尽快考虑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自救能力。
  三是各县市应认真落实督查组的反馈意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停业整改的单位,其整改情况应随时上报,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营业。
  四是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及时上报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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