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3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镇江市200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计划,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为全市实现“优化发展、加速提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2008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并于3月1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镇江市200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对辖市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和部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2.第二季度:对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第三季度: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评选“十佳”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研评议。
4.第四季度:对各辖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对市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
三、实施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台帐、现场察看、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被检查单位要以书面材料向检查组进行汇报,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
lar_20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