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发展环境。市政府成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镇)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并落实专人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活动,并纳入各辖市(区)政府工作目标,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十九)明确部门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推动中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财政部门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规划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的落实,并依法加强监督。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药品供应商的资质确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
价格部门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价格执行情况。
(二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到社区就诊。要对在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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