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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5.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评估体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年,提高全市社区0-3岁教养机构开办水平,开办儿童游戏中心。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学前教育优质化工程,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6.增加优质高中学位,提高办学质量。

  7.继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加强全社会幼儿教育的行业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办学。

  8.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和实施《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基本标准》,扩大办学规模,保证学位需求,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规划,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

  9.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完善深圳教育网络平台和远程教育系统。

  10.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对教育教学的指导作用。

  11.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将性别平等和反对对儿童实施暴力意识纳入教育内容,构建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突出科学、法治和人文精神的地方课程和学校(园)课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有深圳特色的课程体系。

  12.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儿童全面素质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素质教育整体目标的实现。

  13.加强学校(园)的体育工作。市区政府、学校要为儿童提供必要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场地,组织开展多样化的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锻炼时间。制定有效措施,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

  1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校(园)长公开选拔和任用等制度,提高现有中小学(园)长和教师的学历层次,建立以教育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为重点的考核制度。

  15.加大家庭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互动作用;完善市、区两级社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临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6.完善扶贫助学制度,保障困难家庭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7.发展各类特殊教育。建设布局合理的特殊教育机构,扩大特殊学校办学规模,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依托社区开展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服务,为特殊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加强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18.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和社区活动设施的互补作用,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

  (三)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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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目标、指标           │   达标时间   │
│    │                          ├────┬────┤
│    │                          │ 2005年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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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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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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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3岁幼儿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建立率(%)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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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质量普及12年教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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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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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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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小学适龄儿童辍学率(%)               │ <0.5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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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初中毛入学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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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初中辍学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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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7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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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高中教育普及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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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高中毛入学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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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高中辍学率(%)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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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残障儿童入学率(%)                 │  9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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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学生德育教育考核优秀率(%)      │  小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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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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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市、区两级社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立率(%)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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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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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家长学校达标率(%)                 │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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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以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儿童自我保护、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全社会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行为。

  (一)主要目标
  --依法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利。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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