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
(陇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1月14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市场价格形势,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重大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正确看待当前价格形势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二届三次人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综合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当前我市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同时,也要看到自去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去年价格上涨“翘尾”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市消费品市场对外依存度高,今年价格调控的任务相当繁重,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的食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对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为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当前市场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突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了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为此,必须依据价格、质量、市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供稳价措施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增加生产、保证供应和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检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人。发挥好企业在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中的作用,特别要保障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市场供应。一要加强对价格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价格调控监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利益问题作为重点,统一协调、齐抓共管,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二要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控制物价上涨的目标责任,真正把控制物价上涨、防止通货膨胀的各项调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三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粮油及肉蛋奶等重要副食品的生产,搞好市场供应。针对目前粮食和主要副食品供应方面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地方储备、商业库存保有量、价格稳定负全责,要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总产,从根本上确保粮食安全;要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