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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项目建设规模和预算投资。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设4个项目区10个项目点分段实施。

  礼县项目区:实施国家级项目1 个,省级项目1个,市级项目1个。

  (1)国家级礼县雷坝、龙林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23.65公顷,预算投资1805 万元,新增耕地288.049公顷;

  (2)省级礼县西汉水流域雷坝、肖良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70.84公顷,预算投资360万元,新增耕地47.34公顷;

  (3)市级礼县西汉水流域江口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9.6公顷,预算投资80万元,新增耕地12.17公顷。

  西和县项目区:实施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个,市级项目1个。

  (1)国家级西和县蒿林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85.73公顷,预算投资500万元,新增耕地78.62公顷;

  (2)省级西和县大桥乡等2个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45.44公顷,预算投资250万元,新增耕地27.68公顷;

  (3)市级西和县太石河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6 公顷,预算投资80万元,新增耕地12公顷。

  成县项目区:实施省级项目1个,市级项目1个。

  (1)省级成县索池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20.3公顷,预算投资110万元,新增耕地16.67公顷;

  (2)市级成县抛沙镇转湾、磨坝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7.5公顷,预算投资80万元,新增耕地15.92公顷。

  康县项目区:实施省级项目1个,市级项目1个。

  (1)省级康县西汉水流域太石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49.12公顷,预算投资280万元,新增耕地47.36公顷;

  (2)市级康县太石乡何家湾水口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1.54公顷,预算投资60万元,新增耕地8.07公顷。

  以上四个项目区建设规模合计为659.72公顷,预算投资3605万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553.879公顷。

  (二)县、乡自筹资金实施项目

  为了加快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进程,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在实施好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的同时,礼县、西和县、成县、康县、宕昌县、武都区应积极发动群众,筹措资金,采取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等方式,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力度。其中礼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45公顷,净增耕地36公顷;西和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40公顷,净增耕地32公顷;成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公顷,净增耕地8公顷;康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20公顷,净增耕地16公顷;宕昌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20公顷,净增耕地16公顷;武都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公顷,净增耕地8公顷;合计实施145公顷,项目完成后可净增耕地116公顷。这些项目由以上各县(区)沿西汉水流域自行选点实施,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和要求,并且要达到项目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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