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技术方法。
③调查的权属和地类界线位置准确,认定正确,表示规范。
④实地调查必须做到“走到、看清、问明、记全、画准”。
⑤与影像对比,调绘、标绘的各种明显界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3mm,不明显界线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5mm。
⑥调查最小上图面积:建设用地为图上4.0m㎡,耕地、园地、水域为图上6.0m㎡,林地、草地等为图上15.0m㎡。
(2)基本程序
①资料准备。主要有调查工作底图、原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资料、土地利用图件、变更图件和数据库;其它相关辅助资料,包括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生态退耕及开发园区资料、基本农田规划资料等。
②外业调绘路线确定
综合分析调查区土地利用情况和遥感影像特征,研究确定外业调绘路线。要求外业路线尽可能涵盖调查区所有地类,遍历所有土地利用图斑,合理安排次序和时间,达到路线的最优化。
③权属界线复核
携带调查工作底图和原有权属协议书、争议原由书、土地利用图件及相关辅助材料等资料,会同土地权利相关各方对权属界线进行复核,如有必要需到实地指界确认。结合实地权属界线复核,可同时对附近地类进行调绘。
④地类调绘
按照既定的外业调绘路线,参考原有土地利用图件,将调查区内的土地利用图斑、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调绘到调查工作底图上,并对影像与实地不一致的内容以实地为准进行补测。
3、土地的分类调绘
(1)耕地的调绘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按照省调查办对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案的批复,全省土地分类中,将水浇地分为水浇地和水浇地梯田代码“0121”表示,市级汇总合并到代码“012”上报;无灌溉设施的梯田按相应地类表示;旱地分类,将旱地分为川旱地代码“0131”;坡旱地代码“0132”,市级汇总“013”上报。
耕地中零时种植的大黄、黄芪、党参、当归、苜蓿、半夏等作物的,均按耕地表示。
滩涂新开垦的耕地,在常水位线以上,按耕地表示。
水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毁坏的耕地,按相应的地类表示。
(2)园地的调绘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应的果园表示。
整片种植的花椒合理株数达到每亩111株时,按其它园地表示;在田坎上种植的花椒,以耕种为主,按耕地表示,
固定种植黄芪、大黄、党参的土地按其它园地表示。
在耕地内少量种植果树,果树成活率未达到合理株数,视为农业用地调整,按果园表示,还以耕种为主的按耕地表示。
(3)退耕还林还牧的调绘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已退耕,栽植的树苗已成活,有成林的希望,按其它林地表示;已退耕和退牧,栽植的树苗成活低,没有成林的希望,但土地荒芜,生长草本植物,不利于畜牧业的,按其它草地表示;虽已退耕,还以耕种为主,按耕地表示。
(4)城区建设期间,被征用、拆迁的各类土地,尚未确定划分地类,临时按批准调绘。
(5)飞地的调绘
飞地是指甲地的土地在乙地的辖区内,详查资料显示:全市县与县之间飞地有5处。其中:成县境内有徽县飞地两处,面积分别为2252.2亩、3652.9亩; 礼县境内有宕昌县飞地两处,面积分别为7408.5亩、196.1亩; 武都区境内有宕昌县飞地一处,面积为393.3亩。
飞地调查。在二次土地调查时,实地调绘,重新量算面积,各县(区)填写《飞地通知单》,正式通知飞地所在县。
4、土地权属调查
(1)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土地权属状况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的相关规定开展权属调查。
(2)对已经登记确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按登记确权成果调绘;尚未登记的但已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及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核实无误,可继续使用原界线,不再重新签订;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发生变化的,应按调处结果调绘,重新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依法调处,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可继续使用,不再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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