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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市县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市县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陇南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县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7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土地调查办甘政土地调查办发[2007]28号文件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陇南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县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陇南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特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县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标和任务

  目标是全面查清城区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面积、用途等。掌握真实的地籍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区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施测形成地籍、地形为一体的多功能用图,实现政府各部门资源共享,达到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主要任务是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面积、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并建设市、县城区地籍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市、县城区地籍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的衔接

  1、城区地籍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面积界线的衔接。在城区1∶500地籍图和农村土地调查1:10000卫星平面影像图上,找出共同点,并以直线(严禁锯齿形折线)连接,形成城区地籍调查和农村土地调查的界线,按界线量算面积,确定城区地籍调查范围和面积。

  2、乡(镇)级行政界线的衔接。乡(镇)级行政界线,以县(区)级民政部门勘界资料,现场调查上图。

  3、村级土地权属界线的调查的衔接。由权属双方现场指界,当所指界线无争议时,签定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有争议时,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4、各种地类和线状地物的衔接。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城区内每个图斑的地类界、地类、线状地物均与农村土地调查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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