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2.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各级政府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干旱、农牧业生产、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大。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学校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秩序。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等灾区防疫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负责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电信局、市移动通讯公司、市联通公司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道路畅通,及时提供交通系统受灾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武警陇南支队负责灾区的抢险救援,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大目标。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气象局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收集任务。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