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
(陇政发〔2007〕89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使广大科技特派员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探索与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贯彻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旨在有效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激活人才资源,普及科技知识,推动产业化、信息化和农民知识化进程。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促进特色产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和创新机制的具体体现,从我市一年多的实践来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科技特派员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为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是市场经济形势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结合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载体,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创造出了“技术资金入股型”、“科技项目有偿承包型”、“独资创办科技实体型”、“企业有偿聘用型”、“高位嫁接型”、“中介服务型”、法人特派型“等模式。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对于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职责和任务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特派员的选聘、考核以及优惠政策落实检查工作,进行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
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资金等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由科技单位或科技特派员承担,给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给予项目支持。
财政局: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引导基金,确保有关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的落实。
科技局(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制定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培训、考核的相关办法,负责协调、检查、指导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协同组织、人事等部门选聘、管理、考评特派员,做好工作安排、组织检查、推广典型、考察培训、项目论证及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