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直部门“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情况的通报
(南政综〔2008〕40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项目开发工作力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南平市本级“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办法的通知》(南政综〔2007〕176号文)。一年来,市直有关单位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四个一百”项目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际完成投资58.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9.4%。根据考评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认真考评,确定以下6个单位为“四个一百”项目开发先进单位:
第一名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二名市交通局;
第三名市发改委;
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经贸委为鼓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