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南政办〔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对2008年政府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定性定量的约束性要求。为了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现对2008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了175项任务,分别由100个单位牵头负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2008年是加快闽北跃升发展的关键之年。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闽北跃升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性,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要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或出面协调解决,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应在7月15日、12月30日前分别把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